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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进程加快,每天产生的污水容量更是难以想象,排放就成了重中之重,如何在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合理排放呢?下面我们来讲一下生活污水处理排放的标准要求。
一、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规定了水污染物限高允许排放浓度,适用于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现行的国家排放标准主要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等。

二、浓度排放标准
COD是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缩写,是反映有机废水中可被氧化的物质的含量,也是表征废水有机物的重要参数之一。国家规定,COD的浓度应小于150mg/L,才能达到排放标准;氨氮含量是反映废水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NH3-N的浓度要求应小于15mg/L;废水的PH值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排放的废水中PH值的范围应该在6-9之间,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废水中的SS(悬浮物)和BOD(生化需氧量)也会影响环境。国家要求SS浓度小于25mg/L,BOD浓度小于30mg/L。
三、总量控制标准
总量控制标准是以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适应的水体环境容量为依据而设定的。这种标准可以保证水体的质量,但对管理技术要求高,需要排污许可证制度相结合进行总量控制。我国重视并已实施总量控制标准,《污水排入城市地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也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根据本标准采用总量控制。
四、行业排放标准
根据部分行业排放废水的特点和治理技术发展水平,国家对部分行业制定了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如《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等,这些行业产生的废水污染性大,按照平常标准排放会污染环境和水资源,所以着重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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